一、【背景材料】
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化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二、【解读分析】
明确主体,是规范发展的第一步。迄今为止,人们对直播货物的认知往往很笼统。谁在直播?谁有货物?是谁运营的?谁在管理?一个行业要想成熟发展,就需要有明确的主体指向和职业分工。《办法》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年龄限制。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直播营销行为的8条红线,强调了直播间的5个重要环节管理,对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广告合规性、直播营销场所、互动内容管理、商品服务提供商信息检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网络虚拟形象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这意味着现场直播的货物不再是简单的广播销售,而是符合条件的人,应该用规范的言行,真实、正确、全面地发表商品和服务信息。直播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带货行为要遵循公序良俗。明确责任,是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责任清晰,界限清晰,才能知道底线,能做什么,能说什么,能卖什么。方法对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明确,压实了各方面的责任。对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来说,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对于平台来说,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认证并验证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审查和实时巡逻等,对于监督部门来说,必须建立健全交付、信息共享、会商研究、教育训练等工作机制,严重违反法律法律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名单
事实上,在网络转播领域,不是不负责任的土地不负责任的土地,而是越来越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职能。从《网络安全法》到《电子商务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规定》,从《关于加强网络转播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到《网络转播营销管理方法(试行)》……纵观近年来与转播领域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