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出售“养生卡”,收取“预支费”,承诺不仅可以预定养老床位,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息分红,结果“拆东墙补西墙”后的“雷声大雨点小,跑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老年人产品在披上金融外衣之后,更具有迷惑性和危害性。有些黑心的养老机构承诺提供养老服务却连养老基地都是伪造的,承诺利息返点却绝口不提投资风险…在掏空老人“钱袋”的同时,为了更快地“赚钱”,甚至把钱投到其它非法投资领域,如高利贷,危害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解读分析】
多宣传、多警告当然可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但是,违法者熟悉老年人的心理,有层次清晰、链条长的市场营销、企划集团,语言欺诈技术不断升级,对很多老年人来说很难辨别。为了拔根养老金融欺诈,监督部门必须露出牙齿,强制监督、执法是根本的策略。
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规范细则,创新监督方式。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对于养老机构为了弥补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市场营销,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督原则。一些养老机构和营业员经常引用以证明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但往往遗漏了这一规定的后半部分语言。
实施更有效的监督,不仅要进一步明确限制条件,还要应用数字智能技术手段。例如,一些地方开发了非法筹资警报系统,利用大数据等精细管理监督对象的分类……这些手段可以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的监督,提高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筹资的风险调查能力。强烈监督,建立合作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养老金融产品的监督与民政、金融、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有关,各部门合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有些爆雷机构在事件发生前就出现了征兆,但有些地方的职能部门认为管理反而容易爆雷,一旦公开信息和警告风险,老年人就会集中兑换,最终养虎。
对此,需要确立多部门的协同监督,明确各部门在日常监督、事件监督、事后处罚等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明确追究方法,将防止类似风险纳入业绩评价。当然,在堵住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流向非法渠道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合法健康的轨道上快速培育健康养老产业。强有力的监督可以为养老产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劣质货币驱逐良币,同时进一步培育养老产业发展的土壤,在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