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自自贸区获得批准后,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制定,不仅是自贸试验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是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保障,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首先,《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完善湖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机制,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确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地方立法,营造公平透明、体系健全的法治环境”,并提出了《管理办法》,对这些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可以解决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和初期运行的制度需求,为今后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奠定基础。第二,自由贸易区设立后,行政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自由贸易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管理机构的职能,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第三,通过制定《办法》,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企业、行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机制,建立激励、容错机制,有利于整合资源,调动各方主体参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二、【解读分析】
本办法共分为10章59条:罗列九条,供大家了解。第一,关于一般原则(第一至第七条)。对《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战略定位和区域功能进行了说明。与此同时,自由贸易区还应解放思想,积极主动地探索制度创新,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第二,关于管理体制(第八至第十二条)。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进行了明确,并对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区管理机构和主要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第三,投资方面的改革(第13-17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外资投资机制、支持对外投资合作、完善投资服务体系等内容。第四,贸易方面的发展(第十八至第二十五条)。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促进矿物宝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贸易发展的总体要求。第五,关于金融创新(第二十六至第二十九条)。重点介绍了自由贸易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内容,包括开放金融领域,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其他金融创新,并对金融开放创新中的风险控制作了规定。第六,关于国际投资贸易走廊(第三十至三十五条)。中非两国经贸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等问题,构成了极具湖南特色的改革创新议题。建议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投资与贸易走廊的战略规划。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区合作共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提升海陆空运能力,畅通国际化发展通道;应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式和途径,优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布局。第七,关于中非贸易和经济合作新途径的新机制(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一条)。重点抓好中非合作专项规划的编制,搭建对非经贸合作平台,建立经贸合作长效机制。提出了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中非农业合作和对非援助等内容的中非合作机制、合作模式。第八,发展先进制造业(第四十二至四十八条)。制定先进制造业专项规划,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完善制造业产业链,支持实施"两头在外"保税维修和进口再制造,支持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第九,关于商业环境(第四十九至五十七条)。它包括强化公平竞争,降低要素供给成本,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信用监督,商业调解仲裁,扶持人才引进,促进政务公开,优化法治环境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