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对利用闲置农房开发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在消防、特殊行业等领域促进市场准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原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2018年,文化旅游部制定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定》行业标准。近几年,相关省市相继针对民宿制定了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为了推动安徽省民宿业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文化旅游厅牵头起草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充分征求各地文化旅游部门、各高校、行业协会和省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合法合规审查,并经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印发。
二、【解读分析】
主要内容:第一,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习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实现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新阶段为目标,提出5条基本原则,并对旅游民宿的具体范围进行了规定。建议到2025年,建成一批精品旅游民宿,形成特色民宿集群,大幅度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安徽省旅游民宿从规模到品质的全面提升。第二,明确工作重点。提出了以统筹规划开发布局,突出环保保护,有序盘活闲置资源,注重加强科技支撑,动态推行标准管理,宣传推广民宿品牌,为推动民宿产业发展确定了七项主要工作任务。第三,明确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旅馆业安全管理办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基本条件、治安与卫生安全条件、消防安全条件3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第四,明确组织保障。结合民宿经营实际,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属地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加大对民宿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和人才培训力度,促进民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