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是落实国家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和甘肃省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鉴于这次新冠型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已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按照“集中病人,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病人集中到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提高危重病人的救治成功率。与此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地方财政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履行公共卫生防病救助建设的主体责任。
自2020年起,甘肃省已有部分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和省级专项补助等方式进行了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医疗救治能力有效提高。但由于甘肃省经济不发达,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大,特别是省内市、市、县三级医疗卫生重点疾病区域建设与全国新发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不能完全适应防控工作的需要。市政府重病传染区改造项目列入省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适当进行改造升级,既能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的需要,又能充分考虑“平时”的职责任务和运行费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强化弱项,提高甘肃省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达到国家的有关要求。
二、【解读分析】
施工任务:在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选择1所综合性医院为感染区或传染病防治专科医院,通过局部改造,设置不少于5张传染性重症监护室床位,配备负压吸引器、床边监护系统和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使其具备传染性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
建设内容:一、人员配置。护理人员的配备可以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医务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均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了危重病诊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二、建筑布局。传染性疾病重症监护区的总体布局应考虑到重症病人的需要,做到“平战结合”。医疗流应包括人员流动和后勤流,并应根据医院感染控制的相关要求,为医务人员、病人和医疗污物等提供通道。三、病区建设。在传染性疾病ICU区域使用单间病房的面积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设置单间病房或分房,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传染性疾病ICU的装修应充分考虑清洁方便、防静电、防火等要求。各病房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并配备足够的非接触洗手设备和手消毒设备。四、设备配置。传染性疾病重症监护区应配置必要的监护、检查和治疗设备,配有适合重症病人使用的病床,并配有防褥疮床垫,以保证救治重症病人的需要。五、经费保障:省财政安排4500万元,每个市州、兰州新区各补助300万元,完成市、县危重病区改造任务。六、明确责任: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的14个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月25日前将项目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各个项目实施医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完成了传染病重点区改造任务。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掌握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