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遴选备考】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讲话

华图教育 2021-03-03 13:53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意义重大,很有必要。一方面,可以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代表更好的依法履职;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代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参加培训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下面,结合培训的主题和各位的发言,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强化四种意识,增强履职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的素质直接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影响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市人大代表都是各行业的优秀代表人物,广受人民群众信任,具有较高的素质。同时也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职责,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一,要强化政治意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它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在人代会召开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中,大家要坚决贯彻党委的意图。在日常工作中,人大尽管同“一府两院一委”性质、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实现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都是为了XX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建设“四个XX”的宏伟目标。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数量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审议、选举工作,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将各种分散、无系统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上升为集中、系统的意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协助“一府两院一委”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要强化创新意识。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在观念上必须与时俱进,善于学习,用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在致富观念、就业观念、教育观念等各个方面,都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广大群众作表率。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立足本职坚持创新,在各行各业不断创造新业绩;在发挥代表作用中,就是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为民代言、为民谋利的新途径和新举措。

第四,要强化法律意识。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必须洁身自好,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努力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代表。人大代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公民学法、懂法、用法,决不能有特权思想和有损代表形象的行为。要广泛宣传法律,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大胆监督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进程。

二、要发挥四种作用,提升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具体来说,代表作用的发挥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要发挥“主人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都要通过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来实现。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依法、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与改革、发展、稳定有关的重大事项,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献计献策。

第二,要发挥“监督员”作用。人大对“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监督,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人大代表通过履行代表职务,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监督同级“一府两院一委”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因此,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针对“一府两院一委”及有关部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大胆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他们限期改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要发挥“连心桥”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定决议。要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把党和国家机关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人大代表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保持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密切联系,自觉、主动向选民述职,使广大群众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第四,要发挥“带头人”作用。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代表的一言一行,对群众产生很大的影响。今天有5位优秀的人大代表为大家传授他们依法履职的成功经验,他们中,有的被群众称为工作任务的排头兵,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有的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热心人;广泛联系选民,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促进社会公平,是群众利益的维护人。有的为农致富办好事,为国分忧解难事,为民代言不怕事。他们作为人大代表,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三、要处理四类关系,优化履职环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每位人大代表在享有人民和法律赋予的荣誉和权利的时候,应当时时处处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准则,鼓舞和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希望大家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性质、地位、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处理好以下几类关系,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第一,处理好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人大代表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权利与义务不能割裂。法律赋予代表比一般公民更大的权利,也必然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代表应当主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出资赞助;不得干涉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代表视察不直接处理问题,这些都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处理好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发挥作用的关系。代表集体参与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个人无权单独行使国家权力。每位代表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掌握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当然,代表集体行使职权是建立在每位代表正确履职、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的。只有每位代表都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负责地行使好职权,人大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才能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第三,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出,应当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人大代表又要有全局观念,整体意识,长远考虑。当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当代表和服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既要考虑反映本选区和选举单位的局部利益,更要代表本行政区域的整体利益,顺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代表应当站在全体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向群众做宣传和解释工作,动员人民群众维护并实现全局利益。

第四,处理好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与国外的专职议员制度不同,我国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代表既要参加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又要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人大代表应当摆正代表职务与岗位职务的关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既要以代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把依法履行职责与从事个人职业区别开来,不得利用代表权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各位代表,此次培训时间较短,但内容丰富、任务很重,希望大家珍惜机会,带着问题、带着想法、带着目标参加学习。在座的很多同志是新当选的人大代表,从普通群众到人大代表的角色转变,既是对个人的挑战,也是对自我价值的提升。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义务,熟悉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程序,使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更多推荐

【遴选面试技巧】答题跑题了怎么办?

2024-03-29 16:39

福建遴选政策要求,福建遴选一年只能考一次吗?

2022-05-23 18:39

【遴选备考】读懂英雄张富清时代精神的内涵

2021-04-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