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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9人(二)

华图教育 2021-02-20 16:38

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第二次)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江苏省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见《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第二次)》。

二、选调范围

江苏省范围内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报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岗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报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岗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限报自收自支岗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视为合格)。

3、具备《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第二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

4、与苏办发[2020]9号文件中第36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对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和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1、《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年度考核情况等);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联系人见岗位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岗位职数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每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选调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体检人选与核定选调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4、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9561019。

监督电话:0515-89561023。

附件: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第二次)

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1、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岗位表.xls

2、2021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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