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紧急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办法》(国经贸医[1999]544号)是重庆市药品储备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文件。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将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重庆实际,市经济信息委在前期政策储备、企业调研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严格依据并贯彻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地方实际,全面规范多年来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2020年以来抗击新冠状肺炎疫情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明确并全面规范重庆市市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工作的内容和目标,着力提高重庆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机制,保障重庆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及时有效地提供救灾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
二、【解读分析】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第1章“总则”提出了《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
第2章“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如: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在应急储备中的分工和责任,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3章“承储企业管理”明确规定了企业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责任。
在第4、5、6、7中,明确了应急医疗物资的储备管理程序,包括计划的下达、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调用、轮换等各个环节,并对各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了规定,使应急医疗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依。
第8章:基金筹集和注销补偿。明确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资金来源和核损补偿机制,保证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
第9章《监督检查》。部门监管职责的进一步明确,为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10章“附则”具体说明执行日期。
《管理办法》适用的对象。本办法所称的应急医疗物资,主要包括药品、疫苗、化验试剂、医用面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等急救药品和医疗防护用品。并明确了适用范围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监督管理活动。
《办法》的实施意义。本办法的颁布与实施,为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对推进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