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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新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新变化

华图教育 2021-02-03 04:31

一、【背景材料】

最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2020年版条例》),该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贯彻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维护党员权利的科学认识,促进党建理论的新发展,对于发挥我们党的领导体制优势和党员主体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解读分析】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和推进党内民主的明确立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其中有关于“促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该条例2020年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进一步细化了指引内容,首次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写入仅作为总则之一的维护党员权利特别规定,全面阐述了党组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内容、党员增强思想和主体意识的基本要求,突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党员权利保障中的重要地位。

党员是党的身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归根结底,要靠每个党员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就是尊重大多数党员在党的一切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党员成为党内生活的主人,在党的活动和事业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有确立和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效激发广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使命感,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和生机,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要强化执政的政治责任,将党员权利保护纳入新时期党的建设。既要按照党章等内部法律法规严格保障党员权利,又要继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员权利保障的体制机制。

一方面,党员主体地位的确立需要通过党组织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求党员对自己在党内的地位有清晰自觉的认识,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和主观意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员的先进分子属性决定了党员具有更高的政治追求和政治责任,应该积极参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一切事务。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是以高度的政治觉悟为基础的党性的明确表现,也是党员在实践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中必须承担的责任。每个党员都不应该随意放弃党章和党员保护条例规定的一切权利,不应该超越权利的界限,在行使权利时表现出严肃和正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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