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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华图教育 2021-01-26 13:20

一、【背景材料】

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党中央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上,从办好两件大事、推进两大工程中提出的重大课题。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夯实“中国治理”的基石。

二、【解读分析】

构建党委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社会治理问题。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牵头抓全局、协调监督实施的作用,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从区域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等方面构建党组织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构建政府责任体系。政府应当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管理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法治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响应,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集团组织的助推体系。完善党的建设和群体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群体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实践。探索适合群众组织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移交给群众组织,拓宽群众组织维护公共利益、帮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

构建社会组织合作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统一,保证社会组织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系。当前,要重点支持生活服务、慈善、专业调解、维护稳定等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人民参与制度。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数据和人才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承担安全生产和合规管理责任。拓宽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加强流动人口、网民、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的群众工作,构建基层“群众自治圈”和“社会共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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