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辽宁遴选政策理论】《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华图教育 2021-01-13 10:12

一、【资料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耕地“非粮化”,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与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解读分析】

结合辽宁省实际,提出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明确土地利用优先顺序,科学合理地利用耕地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扶持政策体系,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提高单产,增加生产能力,切实担负起粮食主产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工作目标。我国作为粮食主产省,应进一步发挥优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非粮化”的长效机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巩固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稳定耕地面积69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2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该省的粮食播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

第三,工作任务。一是保护和利用耕地资源。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作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是提高我国粮食生产的基础。二是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实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措施,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提高粮食产业质量。三是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要明确土地利用优先顺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不断强化监管引导。

第四,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府要对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的稳定粮食生产负总责。二是加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把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对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考核权重。三是实施动态监控,建立监控评估与通报机制。

更多推荐

以新思维破解制造业之困_遴选笔试备考

2023-11-18 15:38

辽宁省直公务员遴选女性占优势吗,辽宁遴选的男女比例

2021-11-29 15:09

【沈阳遴选政策理论】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1-03-29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