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蒲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蒲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为部分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8家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4名。遴选职位详见《蒲城县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全县各级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一线教师和医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对党忠诚,勤奋敬业,敢于担当;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经历;
4.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5.现任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第2、3、4项如与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遴选职位表(附件1)中规定的条件为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结合本次公开遴选的程序安排,年龄计算以及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或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遴选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各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12:00。报名不收取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盖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复印件);
④公务员(参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进入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复印件(干部行政介绍信、招录文件、聘用通知书);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各遴选单位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问责。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准予参加笔试。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至少不低于2∶1。低于2:1的,遴选单位经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商,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3.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印制,由各遴选单位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二)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拟于2021年1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拟于2021年1月下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由各遴选单位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量化考察
量化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量化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量化考察×10%。
(六)体检
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并充分考量,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任职人员,在蒲城党建网、“蒲城党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向各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人员的通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遴选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因拟遴选任职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录用时遴选单位与考生签订协议,3年内不得再参与上级招考或遴选。
四、遴选纪律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遴选工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
本公告由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3-7216486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蒲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