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华图教育 2020-12-30 09:52

一、【背景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统筹国内和国外法治。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密切,涉外事务领域不断扩大,这就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认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和国外法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且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大课题。

二、【解读分析】

涉外法律工作涉及国内法、外国法、国际法等不同领域,涉及的环节广泛,在国家法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都有与涉外法治相关的内容。涉外法律工作还包括如何在遵循国家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和措施解决国家间的事务。主权国家的海外机构、企业和公民也存在遵守国际法规范、有序参与国际交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当前,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我们也面临着更好地运用法治应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法律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有效保障了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推进,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合法权益。当前,要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和挑战,必须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把握涉外法治建设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正确处理国内法、外国法和国际法的关系,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法治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能力。中国宪法对涉外领域和事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涉外立法提供了依据和依据。改革开放后,中国制定了《海关法》、《商检法》、《对外贸易法》、《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出入境管理法》、《外商投资法》等一系列涉外法律法规,为中国企业和公民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面对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对外开放高水平的新要求,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亟待填补的不足。比如有些地区还存在着无法可依或者法律法规水平较低的问题,有些地区的法律法规比较笼统,没有针对性。这就要求我们系统梳理和分析我国涉外法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外领域的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急需的涉外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法律法规,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企业和公民出国越来越多,确保企业合规、维护企业和公民安全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涉外法律工作的重点之一是通过法治手段有效维护华侨机构、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涉外工作法律制度。我们可以探索在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使领馆设立相关岗位,通过专业法律人员的指导、帮助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法、国内法、地区法和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效维护华侨机构、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境内外法律服务体系,以中国法律服务机构为依托,构建面向海外华人机构、企业和公民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

更多推荐

【遴选素材积累】背!人民日报发布的经典金句

2024-03-07 15:31

【中央遴选政策理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2021-01-26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