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饶市人事调配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
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众团体工作人员)。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上饶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饶单位)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中规定的可以交流至机关,并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类人员”;
3.市外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本人为上饶籍或配偶在上饶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表现良好,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现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连续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在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级层次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任职试用期;
6.已经报名参加中央、省直部门或其他地市遴选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11月6日9:00-11月10日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报名人员需填写《上饶市2020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过程中,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的,一律取消遴选考试资格。11月13日18:00前,各遴选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16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入闱面试人数的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进行指导,考察工作须在12月上旬完成。遴选单位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了解,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须认真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并取消其选拔资格。
本次遴选实行考试与考察并举,用人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入闱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考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试用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上饶党建网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九)调动
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形成考察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经遴选单位确认为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选调单位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试用由选调单位决定,递补仅限1次。
遴选职位为一级科员岗位的,如遴选人员为副科级或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的,遴选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应当书面征得遴选人员的同意后,提出拟调入建议,按一级科员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0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2020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2020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xls《2020年度上饶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