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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遴选3人

华图教育 2020-12-28 10:53

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本市、区(市)、管委会、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务实;

2.热爱农业农村粮食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士或以上学位;

4.在机关单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5.年龄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满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31日。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00至2021年1月5日17:00。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办公室D128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2寸蓝底免冠照3张(均附电子版)、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由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务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若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1:5,可酌情减少遴选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抽调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了解,考察时要认真审核干部档案,组织考察对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填报者不列入试用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综合确定递补人选。

(五)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1.确定试用人选。根据体检情况提出拟试用人选,提请局党组会审定。拟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调入。根据试用人选试用期表现,人岗相适度和考核情况,研究提出拟调人员名单,提请局党组会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被确定考察人选后,所在单位提拔使用的,不予调入。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为便于公开遴选工作顺利开展,体现遴选工作严肃性、公开性、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701-6222246

监督电话:0701-644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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