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遴选中,公文类题目基本上有两个“拦路虎”,一个是外在形式的变化莫测,另一个是思维缜密的逻辑思路,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克服了这两个核心问题,公文部分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以下我们从“格式化法则”和“思维导图”两个层次给大家展示一下简单而有效的备考攻略。
首先是格式,文件外部格式一般包括版头、标题、发文字号、送文机关、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发文时间等要素。绝大多数遴选考试中的公文写作不涉及版面、抄送单位等内容,因为在红头文件的印发过程中都会使用自带版头的信笺,非红头文件也没有太严格的要求,所以格式层面上重点准备的就是标题到发文时间的要素。形式多种多样,但有规律可寻:一是形式形式与要素的多寡成比例。文件的格式要素一般比事务性文件多,一般会涉及到发文字号、附件等内容。事务性文件多采用“标题+主要送审稿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时间”的“标题+送审稿”或直接“标题+正文”的格式。二是标题的拟订是完全不同的。遴选考试题目的写法多采用给定题目,如“关于+题目+文种”或“发文单位+关于+题目+文种”。比如,XX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三是寄送机关和发文机关之间有联系。在个别题型中,题干只告诉自己的部门,而对发文单位没有明确说明,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公文的行文方向和本部门的上下级隶属关系推导出公文。四是整体记律,个别记例。法律文件的格式多具有内在一致性,如通知、通报、请示、批复、函、报告、命令、意见等,都是采用图中所示的格式。并在下图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通知、公告、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简报等要素进行了缩减。
其次就是思路可以推导。公文内在的逻辑思维可以说是公文类题目最大的“拦路虎”,先写什么,再写什么,重点写什么,如果按照公文文种逐个记忆,不仅大大增加了复习记忆的压力,而且容易造成不同文种之间的逻辑混乱。因此,在公文类题目的备考中逐个记忆的方法并不明智。法律文件也即事务文件的写作脉络可归纳如下:公函写作是选考中的一个分数“分水岭”,希望考生们既能找到自己的目标,又能找到自己的内在规律来提高备考效率。除格式以及行文逻辑上的复习外,大家还增加了对政策理论的学习,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和理解,在写作公文时写出了语言精道,立场正确,表达得当的公文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