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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姑孰镇清源社区服务站遴选

华图教育 2020-12-17 15:45

关于公开遴选当涂县姑孰镇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的公告

为合理配置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及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当涂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当卫计〔2018〕50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择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

一、遴选计划

拟在清源社区范围内设置“当涂县姑孰镇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区域包括襄城明珠、山鹰景园、金源豪庭、金源水岸、公园国际、襄桂苑、金汇康郡等小区。

二、遴选范围

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择具备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遴选基本条件

(一)设站要求。

1.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服务区域内设置;地理位置要求方便群众、交通便利,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等。

2.基本标准:基本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编,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人员要求。

1、申办人、法人(主要负责人)要求:符合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有(2)、(3)、(4)、(5)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拟任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5年以上的医疗卫生行业工作经历。

2、工作人员要求: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按需自行聘用。

(三)其他条件。

1、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接受县卫生健康委指导、管理和考核,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人员工资、水电暖费等投入和经营管理费用由申办人自行承担,完全采取法人治理、自负盈亏经营模式。

3、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益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必须按有关价格政策执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有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四、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卞梦婷,13365553345;王志婷,15156122372,05556715308。

3、报名要求:按《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附件1)提交申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后5天内组织评审(具体评审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或者邮箱的方式通知申办人,申办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接收信息风险)。

2、评审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3、专家评审时,申办人自行携带密封完好的评审材料(详见附件6)提交至评审现场,供评审专家查验。证照原件提供不全或证照原件与提供评审的复印件不一致者,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三)确定遴选结果。

成立当涂县姑孰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专家组。由专家组采取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的方式确定遴选结果。

五、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由代理机构与招标单位在代理协议中明确。

六、公告发布

本遴选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由县卫生健康委、安徽同舟负责解释。

招标单位联系人:陶名良联系电话:0555672054318055516606

代理机构联系人:卞梦婷联系电话:0555671530813365553345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

2.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办法

3.承诺书

4.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

5.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评审细则(报名时获取)

6.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评审材料清单(报名时获取)

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

1、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拟配备医务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汇款凭证。(汇款名称:当涂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往来资金户,账号:179713978973,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备注:当涂县卫健委(125001)收)

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办法

一、遴选组织

(一)成立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姑孰镇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汪郁芳

成员:任浮敏周光平陶名良丁承群沈维民

(二)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本次遴选工作。

(三)全权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遴选工作。

二、评审专家组成方式

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建立15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专家库,其中,基层卫生行政管理3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基层卫生院)业务管理6人以及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协管的人员6人,按照3:1的比例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三、评审办法

(一)遴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根据遴选评分细则,专家组人员对每名申办人进行现场评审,取平均分为申办人最终得分。申办人最终得分在现场公布。

(二)按最终得分高低确定举办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举办人,得分第二名为预举办人。

(三)遴选的举办人(单位)确定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查实不影响遴选结果确定的,举办人首先获得当涂县姑孰镇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筹办资格。

(四)举办人在收到《举办人资格通知书》后90日内完成服务站筹建工作。筹建工作完成后,报请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批程序开展现场审核验收。

验收合格,依法核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给予15日整改期。整改期限满后,再次组织复审验收。复审验收合格,依法核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审验收不合格,取消举办资格。

(五)举办人被取消举办资格后,由预举办人取得举办资格。评审和复审程序不变。

(六)若预举办人未通过评审验收,本次遴选结果做作废处理。

(七)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在对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评审,或在服务站正式开办后一年内发现实际配备人员与举办人提交的《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内容不一致,根据举办人《承诺书》内容,取消其举办人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举办人自行承担。实际配备人员具备与举办人《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中拟配备人员相同资质时,视同一致。

(八)获得举办资格的申办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筹建完成提交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申办人的履约保证金,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附件3: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当涂县姑孰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若取得举办人资格,将按照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提交的《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内容配备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基本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等有关要求,并在拟办服务站正式开办后,将拟配备医务人员第一执业地点变更注册到该服务站,且一年内保持不变。如违背承诺,本人自愿放弃举办人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申办人):

年月日

附件:关于公开遴选当涂县姑孰镇清源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的公告(修订版1215)-公告发布(1)(1).docx [3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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