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6:4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综合成绩)合成,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合肥市,准考证上注明。报考者必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各遴选单位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在面试之前,各面试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顺序递补面试合格人员。以100分为面试满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常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
以笔试成绩为基础,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3:1。如笔试成绩相同,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相同,同时确定面试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数达到75分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经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可进行加试。加试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加试人员:选调人员1-2名,其中面试人员1-2名,加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为6:1;超过3名,加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为5:1。低于规定比例者,以实际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