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13年11月提出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2014年9月份,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方向、任务和路线图。省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在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考试招生改革领导小组,调度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充分酝酿,经过反复论证,形成了《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广泛听取了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中学、省内高校及相关教育专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想法和建议。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并予以公布实施。
二、【解读分析】
《实施方案》总的方向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材。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高考制度不断健全,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高考体系,为学生的成长、国家的选才和社会的公平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对提高教育的质量,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的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该制度基本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社会认可度。但是,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地区和城乡之间入学机会差距较大,中小学择校现象比较突出,加分作弊和违规招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
根据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立足省情,着眼长远,把握了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以培养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注重制度的完善,确保公平公正;以促进公正与正义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规定,加强政府统筹,强化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招生考试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材水平;拓展人才成长渠道,增加学生的选择空间。逐渐形成多元评价体系,促进科学选材,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改善人才成长环境,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第四,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结合国家总体要求和实际,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促进了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全面推进了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改革。
依据国务院《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精神,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全面实施高考高考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安徽省情适应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拔、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筑连接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桥梁”。它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机制;五是研究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