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三大红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线等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9月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并要求长江经济带的11省(市)和青海省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的具体安排,云南省组织编制了《三网融合实施方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对接复核,最终形成了云南省《三网融合实施方案》的成果,并在凝练了《三网融合实施方案》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意见》经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6日印发实施。
二、【解读分析】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从总体要求出发,明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底线,并提出了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底线以及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利用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第三,构建“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保护需要,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实行重点保护、重点控制和一般控制三种类型的生态环境管控,同时提出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的总体控制要求,并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出了分类控制要求。第四,加快“三线一单”成果的应用,围绕落实落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做好产业准入环保支持,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建立动态调整更新机制,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保障,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持,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接下来,云南省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第一,推动各州市具体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指导各州市根据省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框架,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制定州市管控要求和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第二,完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整合数据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智能化分析与应用服务,实现信息化管理。第三,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扩大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第四,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强化各州市贯彻落实《意见》的监督指导,适时组织“三线一单”实施效果评估,全面掌握执行情况,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