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让每一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和谐稳定建立在基层。要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二、【解读分析】
加强各种基层社会治理措施的系统整合。使各治理主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合力,构建具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之一。要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落实党的领导,使党建“一条红线”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解矛盾,将法治理念充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加强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形成民间咨询、民间私营、民间管理的多层次基层咨询格局;充分发挥自治宪章、村规民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现代科技促进社会沟通,完善管理服务,打造新型治理模式。
建立一个社会治理的社区,在这个社区里,每个人都是负责任的、负责任的和享受的。推进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机制领导的方式和载体;完善联动整合、集约高效的实施机制,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合作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整合、功能聚合和手段整合;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等各种社会治理实体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完善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这是及时回应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向。要倡导和形成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努力使基层社会治理做到“精”、“小”、“巧”、“精”,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采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治理方式。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熟悉法律、掌握治理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业队伍,为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提供人才保障。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为治理行为和服务效果提供科学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依据。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标准,制定权力清单,明确基层开展精细化治理的监督体系,以制度为保障,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促进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社会治理手段向智能化转变。一是强化智慧社会治理意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二是提升智能治理水平,将线上线下治理网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充分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大数据资源,将大数据分析计算应用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准确性和精细化。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大数据+社会治理”、“人工智能+社会治理”模式,通过智能拓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构建以智能为主导的“大联动、微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智能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