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2020年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和优化县级党政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县级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37名。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和遴选名额
(一)遴选范围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全县各级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名额
1.县委办公室(含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1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2名。
2.县委组织部(含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2名。
3.县政府办公室(含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1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2名。
三、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全日制学历必须为大专及以上);
3.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者优先考虑;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的;
4.需要回避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白水党建网站、白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遴选部门、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遴选的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也可以电话咨询遴选职位的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需要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盖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复印件);
④公务员(参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进入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复印件(干部行政介绍信、招录文件、聘用通知书);
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初审,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职位遴选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最少不得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遴选计划。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印制,由各遴选单位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三)笔试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拟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量化考察
量化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量化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量化考察×10%。
(六)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遴选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县委组织部向各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人员的通知。遴选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录用时遴选单位与考生签订协议,3年内不得再参与上级招考或遴选。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913—6186100
中共白水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