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11月19日,国新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企业经营许可事项通知承诺制指导意见》的情况。
二、【解读分析】
司法部副部长刘英表示,全面实施企业认证事项和营业执照事项通知承诺制度,有利于深化“分配诉讼”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国务院决定在18个试点地方和部门试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涉及60多个领域,共2000多个项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局局长赵振华表示,全国所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支付时,都应当实行告知和承诺证明制度。
通知承诺制实施涉及的企业如何确定营业执照范围?市场监管总局登记局负责人陈野表示,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安排两种形式的决定。
一、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即中央设定的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实行通知承诺制的范围由国务院改革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与企业有关的营业执照事项,即地方设定的事项,由设区的省、市人民政府审查改革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的范围内,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自贸试验区以外的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也可以决定对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加有力的改革措施。
指导意见还强调,要推进本地区政府信息共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建立在线核查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