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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委组织部选任年轻干部11人

华图教育 2020-11-11 09:55

2020河北三河市委组织部选任优秀年轻干部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充实我市乡科级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任乡科级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职位

乡镇政府、市直单位乡科级副职(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选任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乡镇科级副职要求1990年1月以后出生,市直单位科级副职要求1980年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选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任:

(一)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1至2020年11月13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

市委组织部4215房间

(三)报名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名表》(具体表格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征求市纪委监委、市信访局、市卫健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任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审查的,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市直选任职位无人报名或选任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选任。

五、面试和考察

(一)面试

面试由市委选任领导小组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统一命题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任职位的适应程度。

1、报到抽签。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到,由候考室管理员收取通讯工具集中保管,对考生进行现场身份验证并组织考生按报名职位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和试题。

2、人员培训。每场面试前由主考官组织考官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题目、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

3、面试方式。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场,按照之前抽取的题目现场作答,每题作答时间限制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照要求及时离开考场进入等分室。

4、成绩评定。每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得分,填入评分表并签名。评分表中有成绩修改的,考官应在修改处签名。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

5、公布成绩。由记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者成绩,填入评分汇总表,签署姓名,再经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后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

(二)考察

根据面试得分情况,乡镇按照选任职位与面试人员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市直单位按照选任职位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或低于指定比例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报市委研究后,由市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市委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六、研究决定

对经组织考察确定的职位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与任职

将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经公开选任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中共三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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