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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机构正副职干部简章

华图教育 2020-10-07 22:39

临沂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机构正副职干部简章

 

临沂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复成立的全国革命老区中第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落实中共临沂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19号)、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0〕21号)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临沂高新区、奉献临沂高新区、发展临沂高新区,加快临沂高新科技城建设步伐,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机构正副职干部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沂高新区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临沂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科级干部也可报名。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正职1名,副职18名,其中:

(一)党政办公室:副主任2名。

(二)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2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2名。

(四)科技创新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财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2名。

(六)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名。

(七)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2名。

(八)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2名。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具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素质能力,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正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副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正职人选须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曾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制干部),副职人选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曾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制干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要求

1、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联络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调研分析和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2、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党员,熟悉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编制人事、干部管理、人才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3、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运行、区域发展、产业规划和企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具有发改、经贸、工信、统计、商务、外经外贸等经济领域相关或相近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科技创新办公室主任:熟悉科技工作、创新创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工作,了解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驾驭全局能力。

5、科技创新办公室副主任:熟悉科技创新、大数据、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相关或相近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财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熟悉财政、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等相关或相近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住房保障、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相关或相近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8、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熟悉招商引资、项目安置、手续办理、企业服务等相关或相近工作,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9、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熟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手续办理等相关或相近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熟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质量安全、司法行政等相关或相近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ygxqdgwzzb@ly.shandong.cn。报名时间截止10月15日下午17点。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调剂只能在同职务层次之间调剂或从较高职务层次到较低职务层次调剂。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已报名但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笔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岗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发布,请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

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作风纪律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并按规定审核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六)体检。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确定人选。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任人选。

(八)公示。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不明确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临沂高新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临沂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交流到临沂高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原则上按临沂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交流。对于聘任岗位相当于或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

2、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根据《山东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规定,对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前20%的,开发区人员薪酬水平可按照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3倍执行;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后20%的,最高不得超过1.5倍。聘任人员任期内,参加临沂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根据现行薪酬标准按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3、选聘工作在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9-7958553

监督电话:0539-7958767

附件1: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正职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副职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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