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背景材料】
为加速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制化,推动建立权责明确、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管理规范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总体工作方案。那有什么重要的工作要做吗?小伙伴们了解些什么?但愿通过分享,大家能更好的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获得更多有用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节【解读分析】
该计划由五个部分组成: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任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三大任务,三是时间安排,四是相关要求,五是附件。通过四年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重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后,通过补充性和整体性逐步实现全省范围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其中有两点具体内容:
第一,明确了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思路。除了长江、淮河(安徽段)外,其余均由国家直接确权登记。选择29条(个)河流湖泊按流域或流域管理、不跨省或跨设区市进行确权登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根据生态、经济、防务等方面的重要性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和集中连片的原则,初步确定省级范围内的44个自然保护地类型,进行确权登记。依据自然保护地和江河湖泊名录,按照年度数量平衡、地域范围广、有一定代表性、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2020、2021、2022年3年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具体明确了开展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和登记主体;详细的注册手续由省和省以下各级注册机构办理。国家委托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清单正式出台之前,各级登记机关按照《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进行确权登记。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表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