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选调3人!2025年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华图遴选网 2025-02-15 17:29

因工作需要,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在龙山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调岗位与计划

岗位1: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限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报考)。

岗位2:龙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限全额事业编人员报考)。

岗位3:龙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一线巡查管理工作人员1名(限全额事业编人员报考)。

岗位情况详见《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务员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含职级晋升的四级主任科员)。

事业单位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九级及以下人员、专技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岗位1、岗位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岗位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4.岗位1、岗位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岗位3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原老法院内),联系人:汤斌,联系电话:15074367088。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复印件;

③个人征信报告;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经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组初审,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行政综合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组研究,可予以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放弃面试出现选调计划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报相关部门审定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递补不超过1次。

(七)体检

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如有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体检,递补不超过1次。

(八)确定选调人选与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结果,由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员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调动

对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743-6222210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3739045626(龙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

五、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现象。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本选调公告由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组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14日

更多推荐

选调3人!2025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25-02-10 13:01

2024湖南祁东县公开遴选16名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5 11:21

2023湖南邵阳市洞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23-06-08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