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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江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资阳人事考试 2024-07-31 14:16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度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类岗位11名,教育类岗位15名,卫生类岗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教育类岗位为雁江区中小学(园)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事业人员还须符合单位类别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2日18:00。

报名网站为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等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上传照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审核合格者,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照片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资格初审。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3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8月14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8月20日8:00至8月24日9:30期间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取消或缩减选调岗位的情况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无岗位可调剂的或不接受调剂的考生,报名自动作废,由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编码130001-130009,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报考岗位编码 130010-130022,考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1科;报考岗位编码 130023-130029,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1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4年9月中上旬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不低于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科目分类计算),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3倍情况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首轮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首次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详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鲜章)。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职称资格证)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鲜章。年龄、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8日)。

(9)报考编码130001-130004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鲜章)或提供《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须加盖保管单位鲜章)。

(10)报考编码130010-130022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报考编码130023-130029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报考岗位编码130001-130009,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编码130010-130022,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编码130023-130029,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卫生专业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2:1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确需延长试用时间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顶岗试用期满的应聘人员,将按规定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上下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专股: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28-26217020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28-269205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028-26577767、028-26110985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26920229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28-26218831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28-26923770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资阳市雁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意见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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