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调入后需要放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进行事业人员聘用登记。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为管理九级岗位,选调名额3名,具体详见《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条件和要求
选调人员应当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试用期除外)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职(聘用)回避的规定。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到事业单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近3年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本次选调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到3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南广路197号5号楼520办公室)。报名时须交贴好照片的《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宜宾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经办人以及与原件一致)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环节开展,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需为“收支统管、全额保障”),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调聘后被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除名处理,解除聘用合同。
(二)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名额与岗位笔试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三)综合测试
1.笔试。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在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南广路197号5号楼416室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保持通讯畅通,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本次选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经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批准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是必须在体检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视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的,经研究后确定拟调对象,对拟调人员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的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全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或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18990973016;13550714006。
六、其他
(一)本次选调的公告、报名事项、成绩公布、公示及选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信息发布,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陈媛媛,咨询电话:0831—7865649。
附件:
1.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
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 主管部门 | 选调岗位 | 等级 | 选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面试方式 | 选调范围 | 备注 |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 | ||||||||
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 管理 | 九级 | 3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结构化面试 | 面向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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