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建昌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昌县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建委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巡察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同意,面向县内事业编人员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为县纪委综合保障中心巡察服务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共计6人,岗位详见《建昌县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乡镇事业编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1.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公道正派。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精通计算机操作,工作表现良好,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适应巡察保障工作。
4.身份、年龄及学历要求:
(1)县内事业编制人员(含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1月22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每满半年加2分(未满半年不加分),参加巡视巡察工作每满一轮加2分,未满一轮不加分(含借用、借调人员,以纪委或巡察办出具的证明为准)。总加分项不超10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人员;
(2)服务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楼会议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建昌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3张2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表粘一张,另外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
(5)纪委或巡察办出具的参加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
5.报名咨询电话:0429-3608026 0429-7710510。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遴选、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jianchang.gov.cn/)。
(四)考察
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依次参照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党龄确定考察对象;如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因受举报查实不能遴选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
遴选人员试用期一年,用人单位制定相关考核指标,试用期满由组织部及用人单位对其本人表现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及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领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恢复原编制。本次公开遴选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本公告内容由建昌县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昌县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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