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
根据市委编委意见,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共计划公开选调10人。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利川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选调生须按照分配时政策在乡镇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违规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通过中国利川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所在机关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人员提交的《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统一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市机关综合大楼526办公室)。
3.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核减相应的职位计划并在中国利川网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1天向所在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机关、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予推荐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和市内选调。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与笔试成绩加算。
1.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最高2分)
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中层干部正职,每任职满一年加0.4分;中层干部副职,每任职满一年加0.2分。
2.年度考核优秀(最高1分)
每有一个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加0.2分。
3.专项重点工作经历(最高1分)
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参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个别重点专项工作满半年加0.5分,满一年加1分。
4.各级表彰(最高2分)
每受到一次县级表彰加0.2分,每受到一次州级表彰加0.4分,每受到一次省级表彰加0.6分,每受到一次国家级表彰加1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2月21前日提交《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加分申请。
(四)考试
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市委党校。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所需用具由考生自带。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总加分。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在中国利川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研究和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决定拟调动人选,并将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选岗程序;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选岗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调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集中选岗,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具体岗位计划为:
利川市市直机关1:市纪委监委机关1人,市委巡察办1人;
利川市市直机关2:市民宗局1人,市教育局1人,市人社局1人,市残联1人,都亭街道2人,东城街道2人。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或者处分。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2023年利川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 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附件3 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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