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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宜宾市江安县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8人遴选范围和条件

华图教育 2023-12-02 12:37

2023四川宜宾市江安县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8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江安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经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部分职位面向宜宾市内各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结果除外)。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职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本次考试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11月16日,例:“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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