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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广元市纪委考调4名公务员的公告

广元组工 2023-12-01 17:25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广元市纪委监委拟开展2023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考调条件见《广元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元市级部门和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9.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12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x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调。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12月7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测试分析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问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2023年12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70%,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考察

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考调职位计划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等额考察。确定的考察对象在所在单位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状况等情况,以及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因考察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最后得分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六、确定拟调人员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公告规定的岗位级别办理调动手续。不愿按公告规定职务(职级)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同时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蜀道清风微信公众号、广元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www.gyjjjcw.gov.cn)发布。

监督电话:

广元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3223933

咨询电话:

广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839-3090523

附件:1.广元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元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元市纪委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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