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共13个职位,计划考调公务员15名。具体单位、职位要求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巴州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7.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西华街2号519室)。
4.报名资料:
(1)规范填写的《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参工依据、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4)2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5)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所有复印件须明确“复印属实,与原件信息一致”、经办人及时间,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二)资格审查
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报名无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09:00-17:00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西华街2号51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准确、真实、规范填报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省市区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公开考调职位计划的3倍确定(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有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员数量之比为2:1。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调资格而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应由用人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顶岗试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对象到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察、顶岗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区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公务员根据个人职务层次、职级和用人单位职级空缺等情况转任相应职级,考生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如:四级主任科员不得报考拟任一级科员的职位)。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公告均在巴州党建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该网站了解最新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巴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29131
政策咨询电话:巴州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0827-5229712
附件: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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