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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优秀公务员1人遴选范围和条件

华图教育 2023-09-25 16:02

2023浙江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优秀公务员1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我市及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能独立起草综合性材料,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表达能力,能吃苦耐劳,需不定期赴中西部偏远地区开展劳务协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具在乡镇(街道)机关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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