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共遴选1人。具体遴选单位、岗位及职数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岗位的具体遴选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346847293@qq.com。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市区参加遴选人员需提交县市区级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所选遴选单位须与现所在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不受此限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2)在实施笔试前,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职数,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在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能力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面试。
(1)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前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当日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四)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考核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调动
考核结束,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遴选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 0717- 8853372 8853350(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
举报电话:0717- 8853805(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电话)。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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