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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1名工作人员简章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2023-08-29 11:34

根据工作需要,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竞争性比选各项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公开竞争性比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见《2023年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满3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选调生优先录用。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出生年月为1992年1月1日之后。

7.职务(职级)为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以下。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本次竞争性比选考试在巴彦淖尔党建网(http://www.bynrdj.gov.cn)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ppt://www.bskszx.com)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巴彦淖尔党建网或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下载《2023年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日18:00之前。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将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和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2寸电子照片,不得小于20kb),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ynegzw@163.com。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市国资委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报考人员。初审资料不全的,市国资委将及时通知本人提供和完善相关资料信息,重新填报,资料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国资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后,取消竞争性比选。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需关注相关公告。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6)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并加盖复印标识。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六、面试

1.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面试结束后3日内可进行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巴彦淖尔党建网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总成绩。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市国资委将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组将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方面的材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竞争性比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竞争性比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2.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竞争性比选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

3.报名人员自愿放弃竞争性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1:1的比例,由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竞争性比选人员,并通知其进行体检。

2.体检在市国资委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九、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1.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市国资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

3.岗位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安排为期3个月的岗位考察期(考察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岗位考察合格的,由市国资委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动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十、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笔试及面试工作全程由派驻市财政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3.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7901260

监督举报电话:0478—7901261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2023年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3年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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