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尊重与保障中国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水平,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和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同时必须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本国发展道路的权利。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第二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和人权的评价标准作了深刻阐述,强调要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他强调,我们发展人权事业,不是以西方所提的那个标准为圭臬。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达到了我们确立的目标和水平就是好的,不需要向西方看齐,不需要西方来评判!对西方国家在我国人权问题上指手画脚的言行,要坚决顶回去!
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家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一些国家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了,有的四分五裂,有的战火纷飞,有的整天乱哄哄的。在人权问题上,如果我们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来剪裁我们的实践,用西方资本主义评价体系来衡量我国发展,符合西方标准就行,不符合西方标准就是落后的陈旧的,就要批判、攻击,那后果不堪设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道路,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最有发言权。一副药方不可能包治百病,一种模式也不可能解决所有国家的问题。生搬硬套或强加于人都会引起水土不服。长期以来,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为中国人权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如何坚持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作了深刻阐述。他强调,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要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权利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民主的评判标准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他强调,要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他强调,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我们要结合深入学习《摘编》,全面学习研究、宣传阐释、贯彻落实好我国的人权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和繁荣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