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十三五”的“坚决打好”到“十四五”的“深入打好”,意味着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也更高。而无论是巩固既有治污攻坚成果,还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迫切需要把敬畏生态的主流意识根植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心坎里,大兴“敬畏生态”之风、大行“敬畏生态”之实,推动全社会对自然生态环境真爱又珍爱。
敬畏生态,政府要在主导引领上下功夫。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如果在生态保护方面不上心不重视,甚至无惧无畏,蛮干妄为,那么民众、企业就会效仿,进而形成不正之风。所以,无论是规划部署、重大决策,还是日常管理,政府都要坚守对生态环境的敬畏之情,尽最大努力多做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坚决与污染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作斗争。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要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高度,权衡轻重,正确抉择。
敬畏生态,企业要在绿色发展上下功夫。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显然是履行治污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的,说到底也是企业敬畏生态的意识缺失所导致的。如果企业敬畏生态、敬畏法规,一丝不苟地自觉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自然就会远离违法“高压线”。实践证明,企业以牺牲环境利益换取经济利益的路子已经行不通了,对待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侥幸都将带来不幸。只有发自肺腑地敬畏生态,与生态为善、与环境为友,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敬畏生态,人人都要在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说起环保,谈到绿色,人们往往双手赞同,可是在实际行动中,有些人要么事不关己、避而远之,要么陋习难改、我行我素。对待生态环境言行不一,说明对生态的敬畏感还没有完全融入血脉,还没有形成敬畏生态的行动自觉。敬畏生态就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事、紧迫的事、体现社会责任的事。日常生活中,坚持做到律己与律人相结合,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尊重自然环境的社会新风尚。
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树立敬畏生态之心,遏制破坏生态之恶行,践行保护生态之利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