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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通告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23-07-06 15: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暂行规定》和《2023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15326200101、15326200102),参加笔试并按照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09:00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37号,州自然资源局六楼)。

三、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时签订的《202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原件(回执单)。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集合地点是: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37号,州自然资源局六楼),面试的考生须于07:00—07:30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工作人员在报到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要求,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十)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面试及后续工作相关说明

(一)2023年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人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等后续工作信息将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或文山州纪检监察网(http://www.wsjjjc.gov.cn/)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文山州纪检监察网”(https://www.wsjjjc.gov.cn/)“文山要闻”栏信息,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三)若发现公职人员以帮助选调托请相关负责人、帮助协调选调各种关系等借口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受钱物的行为,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若发现对考生进行威逼、胁迫、利诱、索要钱财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咨询电话: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0876—2189992。

监督电话:文山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0876—2120055。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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