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根本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新时代的本质要求与价值取向是“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这是党的领导的根本目标和宗旨。以人为本的“实质性民主”政治制度是民众参与协商的根本保障,也是民主政治发展必然的历史形态。
“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种“实质性民主”,其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两种社会基本制度的性质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更好历史形态,其制度用来规范和保障人民依法参与民主协商,管理社会和国家文化经济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人民享有更广泛的参与权利和自由,结合具体的国情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幸福的保证。
“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人民主体地位的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使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我们当从实际国情出发,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参与协商治理,建立多党合作等一整套的政治协商制度。这套政治制度扎根中国的肥沃土壤、结合我国当前发展的规律和传统的历史文化,有效保证了人民享有充实的参与权利和自由,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了我国“以人民为中心”民主政治的实质。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为了更好凝聚共识,丰富协商形式,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彰显了深刻的民主内涵,构成中国现代化发展中社会民主政治的一个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