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3年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2023-06-14 10:12

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遴选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云南省戒毒管理局1003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推荐表》原件;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8.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证明原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第5、6、7、8项材料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补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则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另行通知。

3.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将说明材料(需本人签字按手印)PDF文件发至指定邮箱:544106030@qq.com,纸质材料请邮寄至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4189869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40 (3).png

相关推荐:2023云南省直遴选考试全部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