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保障水资源安全,无论是系统修复生态、扩大生态空间,还是节约用水、治理水污染等,都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提升水利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方向。只有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体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善用体制机制法治,才能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江河湖泊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法治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重大改革,推动水利治理体制不断完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用导向,善用体制机制法治,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河湖长制。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明确各部门河湖保护治理任务,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充分发挥七大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理责任。加强对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
促进“两手发力”。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建立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用水权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完善水利法治。推动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尽早出台,抓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