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3年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调整和取消岗位计划的通知

威宁县人民政府 2023-03-21 18:22

根据《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岗位考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申请改报的,予以退费;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不再进行调整”的规定,结合考调岗位报名情况,现将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调整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情况.xlsx

威宁县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