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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开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20人公告

南岗先锋 2023-03-13 11:09

南岗区《关于2022年公开选调南岗区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已于2022年12月16日在“南岗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因选调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过少,经南岗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调整选调计划,并发布了公开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选调数量

南岗区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20人左右(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省范围内,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正科级干部或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副处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及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选调共分报名、资格确认、能力作风测试、推荐和考察、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五个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干部自行下载《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填写完成并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连同《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目录》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gzzbgbk2022@163.com。报名时间为3月9日至1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按照原《公告》将报名材料上报至邮箱的仍为有效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并接到确认电话后,到推荐表所填报的个人电子邮箱中下载并自行打印《准予测试单》。

(三)能力作风测试。分为测试和面谈两部分,按照总成绩100分(测试占50%、面谈占50%)折算最终成绩。

1.测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测试不指定出题范围、参选书目和培训机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准予测试单》为准。测试当天须同时携带《准予测试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不得进入面谈环节。测试结束后,进入面谈的,将电话通知面谈事宜;未进入面谈的,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

2.面谈。主要了解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度等。面谈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谈人员须携带报名时上报的《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目录》中材料及《准予测试单》,未参加面谈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面谈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面谈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的,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

按照能力作风测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入围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缩减选调数量。对拟调任人选,提交相关材料呈报市委组织部预审。未通过预审的,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最后出现岗位空缺,取消空缺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纳入南岗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库管理和使用。

(四)推荐和考察。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考察组,赴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考察将通过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干部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人选的现实表现,重点掌握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评价意见及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在职工作经历、工作业务实绩、廉洁自律表现、群众公认度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若在考察中出现民主推荐、测评民意不高被取消资格人选或因个人及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无法调任的,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最后出现岗位空缺,取消空缺岗位。综合能力作风测试和推荐、考察情况,根据岗位匹配度确定拟任职岗位。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对拟任职人选在南岗区人民政府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问题较为严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任用。拟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防疫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将按照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参加选调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中共南岗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此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06509

监督电话:0451—82806511

附件:1.《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表》.xls

2.《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目录》.doc

3.《南岗区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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