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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委组织部第三次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4人遴选报名条件

华图教育 2023-01-12 11:35

2022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委组织部第三次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4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转任条件的宜宾市内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宜宾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考试网上报名的第一日(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5日)。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2年12月5日未满36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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