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第十八次会议上的发言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胜华
贵州位于云贵高原东部,长江和珠江上游的分水岭地带,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喀斯特山地省,山高坡陡、沟壑密度大、喀斯特自然发育、水低田高、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短时强降雨频繁发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加上人为开发活动影响,使得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范围广、侵蚀强度高,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委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大力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紧扣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三大战略,多管齐下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已减至4.70万平方公里,比上世纪80年代峰值时期减少38.7%。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扣目标任务,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围绕“十三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到2030年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8万平方公里的目标,我省进一步加强了规划、制度、监管等顶层设计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批准实施《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等全省性规划,各地也陆续配套编制了区域性规划,努力推进规划间的有效衔接。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水土保持年度考核办法,在开发区建设中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推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机制,推进坡耕地综合治理村民自建制度创新等。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省市县三级已建成46个监测机构、27个监测点的监测网络体系。着力稳定和巩固水土保持工作队伍,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建设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
(二)紧扣大生态战略,全力推进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综合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等对全省水土流失区域进行分区治理。一是加大水土保持项目投入。“十三五”以来,以每年平均2520平方公里的速度开展治理,下达“十三五”水土流失专项治理总投资约24亿元,涉及项目县73个,投资和任务均位列全国前列。完成全口径综合治理任务约1.34万平方公里,占下达任务的104%,全省水土流失状况从总体上扭转了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二是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以退耕还林为主抓手,大力实施重要水源地坡耕地、陡坡梯田和石漠化耕地退耕还林。“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2988万亩,基本“消灭”宜林荒山荒地,全省森林覆盖率从50%提高到61.51%。三是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建成龙里、贵定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普定喀斯特石漠化科技示范园三个国家级示范园区。赤水、思南、荔波三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县”,西秀区溪浪小流域获“国家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称号。湄潭县将水土流失治理与茶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融合,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典范。赤水凤凰沟“水系整治+生态修复+人居改善综合模式”得到中央新闻联播、人民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宣传。
(三)紧扣大扶贫战略,从源头上化解水土流失难题。我省大部分贫困地区属于生态脆弱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土流失与贫困往往互为因果。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项工作中,我省充分发挥移民搬迁、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水土保持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水保工程。全省近90%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安排在贫困地区实施。各地因地制宜,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治理思路,发展水保经济。“十三五”以来,全省投入资金130亿元以上,新建茶、油茶、刺梨、猕猴桃等经果林500万亩,改造坡耕地49万亩,配套修建道路、小型水利水保等工程,每年给项目区群众增加收益52亿元以上。二是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192万群众搬离穷窝,为生态脆弱地区有效减少人为干扰,提供休养生息的时空条件。三是不断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推进光伏扶贫、农村小水电扶贫,推动农村改厕改厨改圈,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减少农村群众伐木砍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四是扎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省25度以上坡耕旱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15—25度坡耕地改种中药材、茶叶、精品水果等多年生、固土保水作用较好的经济作物。
(四)紧扣大数据战略,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一是依托“贵州水利云”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大数据建设,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信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监测等基础数据资源整合入库,实现“水土保持一张图”应用展示,2020年9月建成投运,逐步推进水土保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二是建设“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全覆盖监管人为水土流失,省级加密监管频次,及时发现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项目,全面查处,限期整改。实现从“被动查”到“主动管”的转变。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存量项目整改清零行动,恢复破坏地表和植被面积700多平方公里。三是大力推广应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国家水土保持预防监管系统、重点工程建管系统等,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预测长效机制,为生态文明宏观决策、安全预警、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科技支撑。
尽管我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约4.7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且主要发生在陡坡耕地区域,任务十分艰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情况仍然存在,尚不能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全覆盖、全过程和精准化监管。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项目治理。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速度,把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国土绿化等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益。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内国家下达的1.49万平方公里重点工程治理任务。
(二)着力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市县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落实空间开发管控,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重点开展乌江、赤水河流域水保监督执法行动。
(三)着力完善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加快完善以《水土保持法》为核心的地方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监督管理及重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四)着力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更新完善贵州省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到2025年建成“贵州智慧水保”,全面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实现水土保持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五)着力加强政策宣传和科技创新。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全民宣传活动,大力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围绕水土流失重大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为水土保持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科技支撑。
总之,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国家有关部委指导帮助下,与流域兄弟省市精诚合作,携手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长江,谱写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