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2022陕西安康汉滨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53人公告

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2-12-23 17:03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岗)位和数量

本次为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共53人。其中: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35人(区级机关选调公务员13人、镇办机关选调公务员22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

二、选调(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1.选调公务员的范围:安康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安康市各县(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八级以下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及卫生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除外)。公务员也可参加事业单位选聘,正式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选调(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选调(聘)职(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4.转任、调动到现单位工作须满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选调(聘)职(岗)位具体条件。

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以及取得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2年12月21日。

(三)不得参加选调(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服务期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岗)位查询。本次选调(聘)公告以及具体职位(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nbin.gov.cn/)、汉滨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选调(聘)职(岗)位表详见附件1、附件2。

选调(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将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或公式,请留意。

(二)推荐报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并经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选调(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1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名地点:参加机关选调公务员的,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一室报名(五星街38号区委2号楼306室);参加政府口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在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兴家仓42号区人社局二楼)。为指导考生合理报考,12月28日--30日15:30在报名现场公布各职(岗)位报考比例区间。

3.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岗)位,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经县(市、区)组织、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工作方式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人员备案表)、年度考核备案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等;

(4)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1197853523@qq.com;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396537366@qq.com。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报考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

各选调(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选调(聘)计划。选调(聘)计划核销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知取消职(岗)位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岗)位,并修改《报名表》。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职(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8日上午9:00-12:00,笔试主要测试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加分。为突出实绩导向,对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奖励加分制度。

(1)对2019年1月以来,个人因工作曾获得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部委)、党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每次表彰奖励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若同一性质分别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对近三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即2019-2021年度)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汉滨区选调(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附件4)、年度考核结果文件、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需加盖单位印章),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按选调(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聘)实行等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果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三)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选调(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滨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要求

选调(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所有参与选调(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疫情防控

在本次选调(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并理解支持配合。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公务员职位: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一室8133937

报考事业岗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3255138

附件下载:

1.汉滨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汉滨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汉滨区选调(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相关推荐:陕西招考公告大全

扫码进群联系客服,获取历年各地遴选考试备考资料,考情分析,笔试面试题!

相关产品推荐:2022版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通关必备系列丛书

笔试专用教材+历年考题精编,掌握全国各地遴选考试新鲜动态,遴选备考心中有数!点击下方图片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2023陕西延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安排的公告

2024-01-16 14:30

2022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11人公告

2022-05-22 18:49

2020年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9-29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