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图遴选背景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前期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且目前已经正式施行一段时间。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
二、华图遴选考题
前期,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其中明确了可作为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电子数据”的范围,一时间“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成为舆论热点。你认为如何进一步推进政策的执行?
三、华图遴选参考解析
一是平台履行责任。网上应用服务平台本身要加强社会责任,严格尊重用户隐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找出解决信息泄漏的核心方法。
二是完善网络实名制。强化网上用户管理,要求实名制登记,禁止或限制未注册用户参与网络活动,维护网络安全稳定。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网上和线下等多种宣传方式下,群众能够了解到新法规,更好地监督他人的行为,约束自己。
四是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电子数据规则应用的研究,积极探索新技术提高案件事实认定准确度的途径和方法,以新技术进步为契机,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