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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选调工作人员4人公告

昌吉州人民政府 2022-09-08 16:33

为进一步优化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及《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及引才管理规定(试行)》,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其中:文秘岗3名、党务岗1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昌吉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人员。

昌吉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人员。

(以上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工勤技能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报名者必须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符合《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列各岗位要求的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注: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2年9月8日(含当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未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事业单位)转任、调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未经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选调公告及相关事宜。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12:00-2022年9月23日12:00。公告发布时间1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名人员将报名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及带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转换为PDF格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2450313010@qq.com”工作人员邮箱(备注报名人员本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照《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自愿放弃身份。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核盖章同意后上报;

(2)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需要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历年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登记表(没有岗位等级变动的可不交)以及历年考核表。(此项提供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报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综合测试

报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程序。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9月27日16: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合格后按照选调计划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以笔试成绩排序。

(四)政审

对面试人选进行政审,填写政审表,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参加选调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考察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昌吉州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1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人选出现空缺的,进行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将拟选调人员报昌吉州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人社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名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综合测试时,考生须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于综合测试时出示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测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4-2330996 2332945(传真)

附件:

附件1——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岗位表.xlsx

附件2——公开选调推荐表.docx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xls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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